第二,土地吞并严峻。贵族经过圈占牧地、占有无主的荒地等各种途径,夺取了很多的土地。元朝初年,忽必烈虽屡禁圈地,仍不能不准。元朝中后期,一些贵族凭仗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又大肆搜括民田。特别是元朝每个皇帝继位后,都要经过“赐田”,使蒙古王公大臣取得大批土地。土地吞并的成果,加深了社会对立。
第三,劳作公民身份下降,依靠联系加重。元朝劳作公民身份下降,元朝劳作公民身份,比宋朝时下降,这是社会阶层对立尖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控制集团内部,相互排挤。蒙古控制集团内部,一向存在着抢夺权利的奋斗。元朝树立曾经,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为抢夺汗位打开奋斗。忽必烈即汗位后,又发生了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先后夺权的事情。元末的皇帝大都又是荒淫糊涂,浪费无耻之徒。政治糜烂,财务困难,更进一步加深了元朝的社会对立。
第五,民族对立尖利。为了削弱公民的抵挡力气,便于控制,元朝实施了民族压迫方针。他们把全国人口,按降服的先后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为榜首等;其次是色目人;再次是汉人;最低下的是,原南宋控制下的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称为南人。四个等级从政治待遇、经济担负、法令地位上都有差异。
政府规则中心或当地官,正职一概由蒙古人担任,他们享用种种特权,而汉人与南人则遭各样轻视。法令还规则蒙古人打了汉人,汉人不得还报。种种不平等的待遇,加重了民族对立。
元朝是以蒙古贵族为主,并得到其他各族地主阶层上层支撑的政权,因此,对地主阶层采纳拉拢,并使他们能占夺地步、应考科举、当官,是他们一向的方针。如汉族地主董俊、张柔、史天泽等人,因为他们较早地归顺了蒙古控制者,因此得到了同蒙古贵族相同的优厚待遇。相反,关于蒙古人、色目人中广阔基层劳作者,其等级身价列为榜首、第二等,但却相同遭受严酷的封建压榨,有的乃至沦为奴隶。在元朝控制下、受克扣受压迫的不只是汉族劳作公民,并且还有蒙古人、色目人中的劳作公民。所以说,农人和地主的阶层对立,仍然是元朝社会的首要对立。
正是在这一系列对立的激化中,元朝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消亡,最终各支农人军与江南地区先后被朱元璋所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