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刻制只是一小部分,在古代还有哪些都可称为“篆刻”?

2021-05-15 19:39:08 作者: 印章的刻制只

  篆刻艺术,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篆刻兴起于先秦,盛于汉,衰于晋,败于唐、宋,复兴于明,中兴于清。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早在殷商时代,人们就用刀在龟甲上刻“字”(即现代称为甲骨文)。这些文字刀锋挺锐,笔意劲秀,具有较高的“刻字”水平。在春秋战国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称为“玺”或鉨,玺为在玉上刻制的,鉨是金属上刻制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玺”为天子所专用,大臣以下和民间私人用印统称“印”,从此鉨就废而不用了。这就形成了帝王用印称“玺”或“宝”,官印称“印”,将军用印称“章”,私人用印称“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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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篆刻的「篆」字,古时写作「瑑」,从玉字旁。凡是在玉石上雕琢凹凸的花纹,都叫做“瑑”。后来竹帛成为通行的书写用具,于是篆字的形符,也由“玉”改为“竹”。其实在古代凡属于雕玉、刻石、镂竹、铭铜的范围,都可称为“篆刻”,印章的刻制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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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秦始皇时,将全国书体作综合整理,书分八体,印面上的文字叫“摹印篆”;王莽定六书时,称为“缪篆”,从此便明定篆书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体。唐宋之际,由于文人、墨客的喜好,虽然改变了印章的体制,但仍以篆书作印,直到明清两代,印人辈出,篆刻便成为以篆书为基础,利用雕刻方法,在印面中表现疏密、离合的艺术型态,篆刻也由广义的雕镂铭刻,转为狭义的治印之学。而此治印之学也有人直接称为“刻印”、“铁笔”、“铁书”、“刻图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