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巡抚已成为重要行政机构,但在编制上仍属什么“外差”?

2021-08-18 06:20:00 作者: 明朝巡抚已成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五年设,寻罢。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处军务。四十二年罢。天启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四年,兼巡抚贵州。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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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

  崇祯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后,俱以内阁督师。

  总督凤阳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

  崇祯十四年设。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

  崇祯十一年设。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

  崇祯十六年设。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

  崇祯十六年设。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

  崇祯八年设,以卢象升为之,与总督或分或并。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

  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都御史。成化后,始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

  宣德五年,初命侍郎总督粮储兼巡抚。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军务,驻苏州。万历中,移驻句容,已复驻苏州。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

  永乐初,遣尚书治两浙农事。以后或巡视或督鹾,有事则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海道地方,提督军务。二十七年,改巡抚为巡视。二十八年罢。三十一年复设。

  巡抚福建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

  嘉靖二十六年,既设浙江巡抚兼辖福、兴、漳、泉等处,三十五年,以闽、浙道远,又设提督军务兼巡福、兴、漳、泉、福宁海道都御史。后改巡抚福建,统辖全省。

  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处边备一员。

  成化二年,始专设都御史赞理军务,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寻兼抚河间、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设二巡抚,其东为巡抚顺天、永平二府,驻遵化。崇祯二年,又于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其旧者止辖顺天。

  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