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可以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官员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可升一级致仕,后来又规定特别突出者可以升两级致仕。然而,明朝的官员整体俸禄很低,起初朝廷还允许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朝廷就将这一规定取消,且规定退休官员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实在“家贫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修(终)其身”。清朝的退休制度,基本上是承袭明朝的。
其实,明清两朝的退休制度与前朝有着重大的不同。在明清以前,不同朝代的官员退休年龄以及待遇可能有所差异,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官员们即使退休以后,依旧拥有参政权。官员们在退休以后,依旧可以光明正大的行走在朝堂上,发表建议,只是实权没有在职时大而已。
然而,明清以后,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退休官员的权利越来越少,他们在退休以后,名义上不再拥有实权。至于暗地里的操纵,则是各方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事实上,关于中国古代退休制度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明清以前,官员们拥有过多特权,导致官僚阶级不断膨胀,严重威胁了皇权,然而明清减少退休官员待遇以后,官员们为养家糊口,往往会在在任时疯狂贪污,大肆敛财,贪腐之风不降反升。所以,退休制度对于官僚制度影响极为深远,中国古代各个朝代退休制度的得与失,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