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9月27日报道获悉,美国外交官在与香港特区政府官员或香港教育机构和社团人员会面之前,必须得到中国外交部批准。
报道援引该报获悉的规定称:“美国驻港总领事及其继任者,或任何为其工作的人员,必须首先获得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批准,然后才能访问中国任何地方政府设施或会见这些机构的人员。”
报道还称,中方规定,举行官方、私人、社交和视频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及其人员”举行会议,都需要得到必要的批准。
以上就是【美驻港外交官遭中方反制】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女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