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举行的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通过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参与、慈善组织和社工机构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前,在25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已经有80.1万人通过低保兜底脱贫,有8.9万人通过特困供养兜底脱贫,占脱贫总人口的35%。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林莉介绍,江苏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年收入不低于6000元的目标要求,倒排制定2016—2020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标计划。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年7320元),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71元,率先以设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基本民生保障同城同标,凸显底线公平。今年1-8月,全省民政部门共对678万人次困难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27亿元。
江苏还适度扩大低保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目前,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7.84万户67.16万人,其中重残、重病“单人保”4.57万人。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全省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0.26万人。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的,经本人申请,参照3-6个月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已惠及810名未参保失业人员。
省民政厅还会同扶贫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深入摸排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农户,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如今,全省25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80.1万人通过低保兜底脱贫,有8.9万人通过特困供养兜底脱贫,共占脱贫人口的35%。疫情以来,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的有3.5万人。全省7.8万重点监测对象中,28%的易返贫对象和23%的易致贫对象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救助。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张燕介绍,全省登记注册社会组织9.7万个,总量居全国第一。其中,社会团体3.8万个,社会服务机构5.8万个,基金会752个。2017年起,江苏社会组织开启常态化的涉及全国范围的扶贫行动,帮扶形式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民生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多个领域。
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3290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帮扶项目5447个,累计投入资金约22.1亿元,受益人数超600万人。其中,今年全省1329家社会组织开展帮扶项目3094个,投入帮扶资金7.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