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回顾
5月5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警称:5月2日晚上其丈夫马某将婆婆王某(马某母亲)用手推车拉出去以后,至今未归。5日上午,民警找到马某某,他供述自己将母亲倒进一废弃墓坑埋了。随后,老人被救出。
靖边公安通报中披露细节:2020年5月2日20时许,马某某在自己家中将瘫痪在床的母亲(79岁)用手推车拉走,次日凌晨2时许独自一人推着车子回到家中,家人见状向其询问母亲去向,马某某谎称送往庆阳的客车上去亲戚家了,家人迅速去车站找,凌晨四点左右马某某离开家人的视线,独自一人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