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劳动补偿
日前,一则“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劳动补偿”引发重视。据悉,北京的一名全职太太在离婚时,要求老公付出家务补偿金5万元。这个要求合理吗?
据泄漏,陈先生与王女士(均为化名)2015年挂号成婚并育有一子。婚后,陈先生屡次申述离婚。王女士称,婚后自己照料孩子、照料家务,老公对家庭事务几乎不参加。因王女士在育婴子女等方面担负了较多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该案还在上诉期内。
材料显现,在民法典施行后,“熟睡”的家务劳动补偿准则被“激活”,在家庭生活中担负较多责任的一方,能够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恳求家务劳动补偿,而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家务劳动”终究有没有司法界说,首例确定意味着什么?对此,有网友质疑道,本案存在五年的婚姻关系,离婚时的劳务补偿仅5万,均匀一年仅1万元,金额有点过低。也有网友称“在北京,找个保姆一年都不止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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