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3月1日报导,近来,广东广州荔湾的徐先生预备办房子过户手续,成果被要求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
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据悉,徐先生的父亲逝世后留下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徐先生和母亲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比例。2月25日,徐先生预备好各种所需材料,和母亲一同去荔湾区不动产挂号中心,预备把自己的比例过户给妈妈。成果,工作人员却告知徐先生他们,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由于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主张进行非直系亲属联系过户,否则要去公安局开所谓的“母子联系”证明。
当徐先生再次来到荔湾区不动产挂号中心进行核实时,一位自称审阅人员告知徐先生,现在能够办理手续了,另一位审阅人员就此事向徐先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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