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恶意逃废债,为信贷保险正名

2021-03-12 10:00:08 作者: 打击恶意逃废

  最近在一些投诉平台上,不断有关于“退保退费”的相关投诉。这些投诉中,诉点高度一致,很多几乎采用同样的模板,格式类似,口径雷同,有些甚至采用了从业人员也要思考一二的专业术语。大量同质化重复投诉让各大投诉平台和金融服务机构十分“头大”,更是深感奇怪。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经多方了解,一个庞大的“教唆退费退保”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专业代理投诉组织”活跃在QQ群、微信群、贴吧等各大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利用借款人对“保险+信贷”的借贷模式不了解,通过话术培训恶意教唆借款人有组织、有预谋地发起投诉退保,企图逃避还款义务,实则收取费用从中牟利。随着中国银保监会及全国各个地方局陆续出台《关于防范“退保理财”骗局的风险提示》,此种“教唆退费退保”新型诈骗的真面目愈加清晰。

  实际上,信用保证险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增信手段,目前社会认知度相对较低。它是一款重要的风险缓释和风险分担工具,是借贷业务链中的重要一环,为借款人进行信用背书,增加融资成功率。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7月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9号),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费用,并重点强调了相关业务资质和费用的合理性,这是监管再次给“信用保证险+消费金融”的合作模式予以正名,这对于广大融资群体,尤其是难以在传统银行获得借款服务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无疑是利好消息。

  同时,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政策管控,2020年6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6号,提出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可回溯内控制度。正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官网完成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信息披露,并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披露第三方网络平台名称及网址、产品条款费率及备案编号、分公司简介及客服热线等。2020年9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90号,进一步强化融资性信用保险和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操作规范,降低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夯实保险公司经营基础。

  在此提醒广大借款人,在办理借款时,首先应正确认识信用保证险的作用,清楚咨询保费相关情况。在承保生效前,对保单重要信息进行确认,并亲自签字。投保后,妥善保管相关保单文件。如有相关疑问或服务需求,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查询、拨打客服热线咨询等方式寻求解决,切勿心存侥幸,误入歧途,轻信教唆,最终害己。(平安产险江苏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