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官网3月18日消息,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在价值导向方面,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
此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