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10年江苏医保有这些民生利好

2021-03-19 10:42:34 作者: 未来5-10

  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医保改革新路径。未来5-10年,江苏医保制度怎么改?7967.7万参保人将会获得哪些好处?3月18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副局长相伯伟对群众关心的医保改革问题进行解读。

  设区市域内医保待遇全统一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医保政策实行县(市)级统筹,甚至同一城市不同区县之间医保报销政策都不一样。《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彻底改变原来的县级统筹、政策碎片化现象,并推动省级统筹。

  围绕明确统一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筹资缴费、待遇支付等基本政策,完善规范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制度,促进待遇保障更加适度均衡,政策更加统一公平。

  总结疫情防控中的成功做法,明确针对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更好彰显基本医保制度优势。

  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

  《实施意见》一个最大的亮点是鼓励大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江苏已于去年底制定出台了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衔接的保本微利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医疗保障需求。

  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实施意见》明确在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优化参保结构作为提升全民参保质量的突破口,通过完善参保缴费政策,改进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打通居民医保向职工医保的转换渠道,大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就业的人群依法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更好的基本医疗保障。

  为更好促进基本医保可持续发展,江苏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明确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明确建立与省情实际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分担机制。

  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促进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更好保障获得优质医药服务。

  让群众用上更好更便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让群众用得上更多质量过硬、价格便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同时围绕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明确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病有良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