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小时成功处置千米“污染带”

2021-04-07 15:03:34 作者: 14小时成功

  本报讯 “这里就是倾倒白色泥浆的地方,污水流进官庄涧,这条涧的下游就是横山水库。我们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4月3日,在宜兴太华镇桥涯镇一非法倾倒点,宜兴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带着记者实地“还原”了一月前发生污染环境案件的事发现场。

  今年3月3日11点,有群众举报在宜兴市太华镇桥涯村一树丛发现有人倾倒白色泥浆。执法人员立即出发并在12点左右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在第一时间锁定涉事单位,前后不超过1个小时。

  经查,宜兴市某花岗岩板材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林,将该单位生产过程中切割工序产生的白色泥浆,用小型货车运至太华镇桥涯村一树丛中实施倾倒,倾倒数量约5吨。倾倒的白色泥浆通过地面涵洞进入位于倾倒点西侧约15米的涧沟中,而该涧沟下游通往官庄涧,官庄涧的下游通往横山水库。据当天参与行动的相关人员表示:“当我们赶到时,倾倒的泥浆已经导致官庄涧河水污染,形成一个长约1000米的污染带,河水呈白色。”

  情况紧急,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宜兴市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倾倒点对倾倒泥浆进行全面清理。第一时间将涵洞口封堵,同时在官庄涧设置了三道水坝,并抽调现场工作人员130余名,调配重型吊车3辆、挖掘机3辆等各类抢救物资。“在距离横山水库不到2公里的云湖桥下,我们还筑了一道活性炭坝。在相关专家的建议下投放了100公斤食用级明矾,并在事发涧河进行了不间断布点采样检测。”宜兴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监测工作每隔两小时不间断监测,一直持续到3月4日凌晨2点左右,数据表明进入横山水库入湖后水质各项指标均处于Ⅱ类水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最终,污染物在14小时之内,距离横山水库还有2公里处被成功拦截。

  生态环境部门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将该案件移送至宜兴市公安局,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嫌疑人王某林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季天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