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严君臣)7月29日,海安市公安局抓获违法行为人陆某某(男,42岁)、吉某某(男,40岁,均为海安人)。经查,7月下旬,陆某某、吉某某非法获取涉及疫情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微信群内传播扩散,侵犯他人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目前,陆某某、吉某某已被海安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