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沈鹏飞记者姜振军)在高速口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时,盐城阜宁一男子不仅不配合,反而要求驾驶员强行开车离开……7月30日凌晨,阜宁县公安局新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新沟镇高速出口有人阻碍执行职务。
△男子阻碍工作人员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得知,当时阜宁县交警大队民警联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高速出口处,对下高速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核查,要求进入阜宁县的车辆乘客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证明。
“在检查到一辆红色轿车时,副驾驶男子拒绝出示任何证明,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核查工作。”当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向该男子宣传防疫政策时,该男子我行我素,并指使开车的妻子强行开车离开,在受到阻拦后,对现场民警及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影响防疫检查工作。
△男子被行政拘留
随后,民警依法传唤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得知,该男子杨某,41岁,阜宁县郭墅镇人。当天一家三口从张家港一路驾驶至新沟高速口,欲回阜宁郭墅,在等候防疫检查时,杨某认为其一家不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没有检查必要,再加上喝了点酒,从而做出了辱骂交警及防疫人员的不理智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阜宁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一起阻断疫情传播。同时,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处理,全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