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奥运冠军汪顺姓名权的自我保护行为
近日,东京奥运会结束后,个别企业和个人将“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多个奥运健儿姓名以及“杏哥”、“添神”等人民群众对这些奥运冠军的昵称等热词进行商标恶意抢注,引发公众的强烈反响。中国奥委会于2021年8月18日发出《重要提示》,谴责这些商标抢注行为。2021年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 “陈梦”、“杨倩”、“全红婵”等109件奥运冠军姓名及相关昵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快速驳回。
知名运动员姓名被抢注成为商标并非第一次,“李宁”、“刘翔”“易建联”、“博尔特”“乔丹”等国内外知名体育明星的名字都曾被抢注。除此之外,还有有大量娱乐界及国际政界知名人士的姓名被抢注的情况。
我们的运动健儿在国际赛场上洒汗水、竞奖牌,他们的努力为我国赢得了大量的荣誉,可是他们的姓名又应当由谁来保护?一般来说,文体明星由于在工作中需要频繁接触商业化内容,明星自身及经纪公司对此具有更高的敏感度和更完善的机制。诸如“杨澜”、“郭德纲”等文艺界明星,都及时在相关类别对其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所幸,也有像姚明、汪顺等具有极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的运动员,在专业团队协助下及时完成了文字、图形等多个相关商标的注册,避免了恶意抢注事件的发生。7月30日,东京奥运会男子200米混合泳决赛中,中国选手汪顺以1分55秒夺得冠军,继里约奥运会夺得该项目铜牌后成功登上最高领奖台。随后,其即授意专业团队安排进行了商标申请,包括汪顺Wangshun、顺哥、游泳小汪及签名样等共计60余件,有效避免了被他人抢注的风险。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政府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同时也需要每个公民、企业加强自我预防、保护意识,这应该是全社会都要形成共识。
但总体而言,体育、科研等领域的公众人物需要将大部分时间用于训练、实验等专业领域,与商业接触较少,因此相关权益意识则相对淡薄,更加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力帮助。
近年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要求中提到,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姓名权是我国公民的重要法定权益,而对于社会各界的名人而言,如果他们的姓名权及相关权益受到侵犯则更是容易引发经济、文化等方面较大范围的社会影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类问题可以及早得到解决。
此外,运动员所在的队伍乃至国家体育中心都应该建立知名运动员的姓名权保护意识,让这类恶意的抢注无机可趁。(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