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 还将怎么处罚呢?

2021-08-27 14:12:40 作者: 广电总局:不

  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

  【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8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消息称,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依据各项法规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各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节目。

  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以及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郑爽参加的演艺项目和相关企业及人员涉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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