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受贿4.6亿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受贿4.6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2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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