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世后,儿女为什么要“守孝三年”?孔子的一句话道明了缘由

2020-11-11 12:06:33 作者: 父母离世后,

曾子所著的《孝经》被列入“十三经”,其中,收录了不少曾子本人对“孝道”的理解。曾子认为,对父母的孝顺尚属“小孝”,唯有兼孝天下者才能称得上是“大孝”。显然,这种“大孝”,就是古人所信仰的“忠”,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大原则。

悲哀的是,近来有不少人将“孝子”解释为“孝顺儿子”。很多操劳了半辈子的父母,仍在不遗余力地供养啃老族,这显然是时代的悲剧。虽说儒家典籍中有不少不符合当代社会现状的糟粕,但“孝”这一美德是不可抛弃的。

当然,守孝三年这种规矩对于快节奏的今天来说,明显是不切实际的。此外,在父母离世之后,再去进行仪式化的祭奠亦没有现实意义。所以,对于当代人而言,“孝道”就是在父母生前尊敬双亲、奉养双亲,而不是在父母百年之后再将所谓孝道体现在形式上。

守心为上,形式次之,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切勿在父母老去的那天才追悔莫及。最后,笔者再附上个人认同的两句民间俗语:

生前一次孝,胜过墓地千次扫,

生前一碗水,胜过坟前万吨灰。

参考资料:

【《孝经》、《弟子规》、《论语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