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发展、阶级关系的急剧变化,以及各国之间的频繁战争,促使各国的一些有作为的政治家对本国的政治、军事或社会进行改革,甚至变法。
魏国的建立者魏文侯是春秋战国著名政治家。他任李悝为相。约在公元前400年左右进行政治改革,李悝是我国古代法家的创始人,他的改革都有哪些?
李悝认为治理国家,应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这就是主张把俸禄给予有劳功劳的人,不应当给那些既无功于国家,又过着奢侈腐朽生活的世袭贵族。还主张严格执行奖、罚政策。李悝的这一主张基本上得到推行。世卿世禄制度大大削弱,比较重视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这就为魏国逐步削弱原来的世卿世禄制推行职官制度开拓了道路。虽然此后的魏国仍存在着分封制,但封君的权利已经很小了,封君对于封国只有收取一定数量的租税以为俸禄的权利,不能使用封国内的人民。封君要严格遵守魏国的国家法令。这样的封国通称之为采邑、采地就是食邑,这是早期的“衣食租税”制度。
为了富国强兵。李悝为魏文侯制定了一项以“重农”为主的政策,叫做《尽地力之教》。“尽地力”就是“尽地之利”。李悝用统计学的方法算了一笔账,他说在方圆百里之内,面积为九万顷。除了山和湖泊,还有适合人居住的共占三分之一外,可以开为田地的尚有六万顷,也就是说有六百万亩地可以进行耕种。
如果“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此。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因此,治田勤与不勤,直接关系到粮食的产量和人民的生活,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局和社会的稳定,他认为国家要奖励农民的积极生产以提高粮食的产量。
《尽地力之教》的另一部分是建议由国家设置“常平仓”。李悝认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要治好国家,应使民勿伤,而农益劝。他又算了一笔账,认为一个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的自耕农,平年亩收一石半。除纳十一之税外,其余下的用于衣、食、春秋祠祭外,已感不足。如遇疾病死伤之事及官府额外的赋税更无法应付,这样既伤农也伤民。他认为要平抑粮价,也就是由国家设“常平仓”一类的机构,密切注意年景好坏,丰年国家征购粮食,"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如遇荒年,则由国家抛售粮食,"虽遭饥荒、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尽地力”与“善平籴”政策在魏国实行之后,使魏国逐渐富强起来。
李悝制定了一部法律叫做《法经》,分为六篇,为盗、贼、网、捕、杂、具六律。这部法律主要是为保护剥削阶级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对魏国来说,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魏国在战国前期,所以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