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皇位的接力棒传到汉武帝手中时,大汉朝经过几任皇帝的治理,特别是经过了“文景之治”,这时的汉王朝已经到达了历史巅峰。那是相当的强大,国富民强,兵强马壮。
但也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待解决,如:各诸侯王还有一定的政治,社会势力,是一个不稳定的隐患;还有就是土地兼并严重,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在深入;最重要的是匈奴持续入侵,两越不断制造边境事端。
那么,汉武帝这位历史牛人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呢?采取了哪些措施又能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中朝”也称“内朝”,主要从皇帝身边选拨的较低级的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西汉前期,丞相都位高权重。汉武帝为了改变这一事实,逐步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培养自己的势力就重用身边的人员,于是尚书令就变得日益重要起来。尚书令原是少府的下属,为皇帝管奏章,文书。此时,大臣们的奏章不能直接呈报皇帝,而要先送到尚书台,由尚书令审查转交。由此看来,尚书令成为名副其实的"重臣"。
汉武帝又选贤良,如严助、朱买臣、主父偃、严安等为郎,加以侍中、常侍等头衔,出入宫廷,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为外朝。“中朝”成为了皇帝的御用工具。这样就大大削弱了丞相及三公九卿的权利,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情况形成了。
汉武帝时,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元封五年,在全国的十三个州,每个州都设置了刺史这个职位。汉朝的刺史与秦朝的御史一样,都是为了监察地方设置的岗位。
征和四年,汉武帝在首都所在地长安设司隶校尉,用来监察首都百官(三公除外)。这样一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小官吏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随时随地能够了解官吏动向。这些做法在汉以前的王朝是做不到的。
“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制度和诸侯王本身力量都大大削弱了,可是这些皇子皇孙的地位特殊,有恃无恐,常常有不法行为,又有很多人趋炎附势,为之出谋划策。所以诸侯王问题仍是封建国家的一个大问题。
元朔二年,主父偃上《推恩》之策。建议在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嗣分给部分土地封为列侯,但列侯归郡统辖。这就是有其名,没有其实,名字还是列侯但实际权利与以前是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汉武帝下“推恩令”,诸王国大的分小、小的分无;列侯们还得支持拥护皇帝决定。
就在这时,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又招揽宾客,暗造兵器,阴谋反叛。元狩元年,汉武帝下令逮捕了二王,二王被迫自杀后,列侯和大小官吏受牵连被杀的有数万人,二国被废为郡。武帝又制定《附益之法》,不许诸侯王召集宾客,限制诸侯王的活动,诸侯只能取得衣食税租,除此外不能参与政事。
元鼎五年,汉武帝以祭宗庙为借口,要求列侯献酎金,而又以酎金的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为由,废列侯106人。此后,还以种种理由废掉了一些列候。总之皇帝想让你三更死,绝不会留你到五更,有一百零八种方法对付不听话的臣子。
西汉初年,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增《户》、《兴》、《厩》三篇,编成《汉律》九章。后又一再增补,至汉武帝时,已经增至三百五十九章。死刑四百零九种,一千八百八十二条。无论你怎么选也跑不出死刑这个圈,除非你收起獠牙,做一只小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