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时期,有个官员叫做徐有功,判案时,本着“力求宽仁,从不容易动用刑讯,也不容易判人笞杖打”的准则,总是用豺狼成性去教育引导案犯悔悟自新。在他的感染下,三年来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时用了杖罚的,当地民俗大改,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程度。当地大众十分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可是《新唐史》一书中对徐有功的点评十分高,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那么对他怎样会有如此高的点评呢?我以为这与下面的工作有关!
武则天临朝执政,自称为“圣神皇帝”。可是,唐的不少旧臣徐敬业和李氏宗亲贵族李冲等人却不赞同,纷繁起兵对立武则天。武则天为了稳固自己的控制位置,一面不断派兵打压,别的一面不断委任酷吏,诬构大狱,诛杀唐的旧臣和宗室贵族。为了到达自己的政治目的,武则天形形色色,启用了来俊臣、周兴等一帮市井无赖,专门用来告密诬害百官。
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被人密告,说他曾与起兵被杀的李冲勾结谋反。武则天得知后,便命酷吏来俊臣等人前去审理此案。来俊臣提审颜余庆,想要强逼其认罪受刑,却不料颜余庆大喊委屈。来俊臣全然不顾,命令酷刑逼供。颜余庆抵受不住,只得认了罪,写了供状。来俊臣拿过供状一看,发现里边内容构不成谋反之罪,所以又不择手段地运用各种酷刑对颜余庆再次进行逼供。就这样,颜余庆被屈打成招,不得不在口供上写下“与李冲通共谋反”的字样。
来俊臣将此审判成果上奏给武则天。武则天看了“口供”后,十分满意,令他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
在以往,关于侍御史转来的案子,司刑寺一般不加干与,一概按侍御史定的罪直接判定的。其时接颜余庆案的司刑丞是刚刚就任的徐有功。他细心查阅了檀卷,发现里边尽管颜余庆自己供认罪名,可是“与李冲通共谋反”的罪证却是缺乏所以他私自一查,便清楚了这儿边的青红皂白。
其实徐有功与颜余庆没有半毛钱的联系,是保护法令公正、公正的心里驱动着徐有功去纠正已定的冤案,减轻颜余庆的罪名。他细心查阅了武则天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的区别后,微微一笑,便有主见。所以,他在审判颜余庆案子时.便征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放逐三千里,保住了颜余庆的性命。
没想到这一判定,却惹恼了来俊臣和其他几位酷吏。他们直接上折子给武则天,恳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来处斩,家口籍没。武则天看了折子后,便准奏下敕了。
在古代,皇帝下敕判定自然是最高的判定,任何人都要遵旨照办,否则脑袋是要搬迁的。可是徐有功却以为法是国家的生命,举动的绳尺,任何人都不能赶过在这上面,否则国家会乱了套,所以他决定向武则天强谏,誓死捍卫“依法治国"的理念。
第二天上朝时,徐有功第一个出班向武则天上奏,说:“颜余庆一案还请陛下再加酌量。陛下已发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冲、李贞同恶,魁首并已受刑之说,并且我细心看过他的供状词,发现他与李冲是有一些联系,但仅仅一个漏网的支党算了。因而依据陛下的赦令,应当免他死罪,改判为流刑。否则的话,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陛下该怎么面临全国人呢?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