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汉文帝为何主动废除了残酷的肉刑

2020-12-28 08:53:55 作者: “百男何愤愤

“肉刑”,是古代残废肢体、摧残肌肤、损坏身体机能的黥、劓、刖、宫等带有原始、粗野颜色的惩罚。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流行,《盐铁论》中就有“劓鼻盈车、履贱踊贵”的记叙。这种让人切齿腐心的酷刑,一向延续到汉初。

西汉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五月,文帝刘恒忽然发布了废弃肉刑的诏书。汉文帝废弃肉刑这一前史严重决议计划的,竟然是一位年纪只要十几岁的民间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缇萦。

《汉书·刑法志》记载: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齐太仓令,为官清凉,后辞去职务研讨医术,处处游历给人看病。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医治时,因贵妇不可救药,病重逝世,他遭到了诬害。糊涂的官吏判他有罪,须受肉刑。因为淳于意曾当过官,所以应当被押解长安受刑。与家人临别之时,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由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哎!惋惜我没有男孩,遇到紧迫工作,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听到父亲讲这些话,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现在也要做出一番工作来。我要和父亲一同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委屈。”淳于意没有想到小女儿竟如此英勇,心中感到有些宽慰,但从齐地到长安路程险阻,所以坚决不同意。缇萦以死相求,解差怕闹出人命来,只好带她前往。

通过一路困难行进,父女俩总算到了长安。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和对千万受刑者的殷切怜惜,请人代拟奏章,并突破种种阻止,斗胆上书汉文帝陈说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凉的好名声,现在不小心犯完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光为父亲悲伤,也为一切受肉刑的人悲伤。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便他们想痛改前非也不可能了。我甘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痛改前非的时机。”

其时官府中的奴婢日子是适当惨痛的,她们日夜劳动没有一点点人身自由,和囚犯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死上书的胆略孝心,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力,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一起,汉文帝也充沛认识到,持续沿袭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开展和社会的安稳,更不利于政权的安定。所以,他命令免除了淳于意的惩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命令废弃汉代初年还保存的黥(刺面涂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担任修正刑律。

汉文帝废弃肉刑,既适应了民意,又为农业生产保全了更多的劳动力,有利于本身的控制,符合前史开展的潮流。对缇萦上书救父的故事,东汉闻名史学家班固曾由衷地赞叹道:“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