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电是在近代才运用到生活当中,家庭必备的生活用品——电灯泡,也是在近代才发明,古代是没有电灯泡这样的照明用具的。甚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古人都不知电为何物。
那么,没有电的古代,古人的夜生活是怎样的?是不是一到天黑,就上床睡觉?
古代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传统,应该说,大部分古代中国人,一到天黑就会上床睡觉,但也不尽然。
古人多少还是有些夜生活的。在先秦时期便已发明的十二时辰计时法中,晚上9点开始的亥时又称“人定”,意思是说人得定住了,该睡觉了。晚上九点是古人的最迟睡觉时间,换言之,晚上9点之前的夜晚,古人还在活动。
那么,从入夜到晚上9点这段时间,古人都在干什么呢?
如果是官僚贵族或富商,可能在家里举行酒宴,喝酒聊天做游戏,吟诗作对赏歌舞。古代最有名的夜宴,当属南唐兵部尚书韩熙载的夜宴,其场景还被记录到名画《韩熙载夜宴图》里。
如果是平民,可能在劳动,比如妇女纺织。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主要发生在工期紧张的时候,因为夜晚纺织必须点蜡烛或油灯,这笔消费对平民来说并不少。
更多的时候,是一家人,或亲朋好友之间借着月光,聚在一起聊天。聊天的内容无所不包,比较正经的是“讲古”,就是长辈给孩子们讲解过去的故事,传递一些人生经验。同辈之间,往往聊八卦,甚至说荤段子,以及各类粗鄙的笑话。
但无论是官僚贵族、富商还是平民,在宋代以前,都不可能像今天一样,在晚上溜出去四处游荡,吃吃宵夜、唱唱K,不是古代的夜晚不安全,而是宋代以前有严格的宵禁制度,禁止人们夜晚外出。
违反宵禁制度,后果比较严重。一旦被抓,有司必然对你严加审讯,调查你是否心怀不轨,即使被证实,你违反宵禁制度,完全是怀着向往自由的夜生活这样单纯的目的,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以唐代为例,触犯宵禁制度,鞭笞二十。
宋代开始,宵禁制度被彻底取消,古人的夜生活也开始丰富起来。
每到夜晚,民众可以到酒楼茶坊欣赏音乐舞蹈、听评书,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到饭店聚餐,可以到烟花之地乐一乐。如果你不是很富裕,可以跑到路边摊吃一顿夜宵(宋代的路边摊很便宜,十几文便可买一份小吃),可以观看一下街头艺人的表演。如果你连这点钱也没有,没关系,也可以单纯地跑到大街上逛一逛,看一看热闹。
要知道,宋代大城市的夜市是非常繁荣的,以开封为例,那简直就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不夜城。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夜晚走在开封的大街上,你根本不必担心天黑看不清路,处处都是灯火通明。
只可惜,这样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到。宋代的农民居民,和宋以前朝代的没两样。这不是宋代宵禁制度的取消仅限于城市,而是农民经济不发达,半天找不到一家店,晚上出去也没意思,还不如待在家里扯淡。
更令人遗憾的是,宋代城市丰富多彩的夜生活,随着宋朝的灭亡戛然而止。元代开始又恢复宵禁制度,明朝建立后,执行严格的宵禁制度,清朝循之,夜晚的大街上又陷入死寂沉沉的宁静。
据史料记载,明清两朝对触犯宵禁制度的处罚非常严厉,“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
明朝两朝执行严格的宵禁制度,除了出于巩固专制统治的需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为了防止盗贼乘夜作恶。不过,其效果似乎不大。
据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所著《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各个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规定的间隔敲锣,而且街道都有铁栅并且上锁。尽管如此,宅院被夜贼抢劫一空的事还常常发生,这或许因为更夫本人就是盗贼,或者是和盗贼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