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入故障电梯,连人带电梯从二楼坠落

2020-09-25 21:18:06 作者: 男子擅入故障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游进国 艾家静 见习记者 柴军虎)徐某往电梯送货物时,发现电梯停运,就私自爬入电梯,结果电梯突发意外,导致徐某骨折。事后,徐某了解到电梯是房东私自搭建,将房东和产权所有人诉至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

2016年,经营食品商行的徐某与太阳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下二楼一间房用作仓库。在徐某承租房屋之前,太阳公司已在该幢房屋内自行安装了一部临时电梯供租户运货使用。

2018年7月23日下午,徐某准备搬货进电梯时发现有故障,就从三楼的电梯入口处,爬入处于停运状态的电梯中,不料此时电梯链条突然断裂,徐某随电梯一同坠落至一楼。经鉴定,徐某L3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残疾。

随后,徐某将太阳、宇宙两家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虽然电梯是运货的,但人也可以上去,没有张贴不准载人的告示。”徐某说,他受伤后,自己的食品商行处于停顿状态,没有任何收入。

“案涉电梯并不停靠三楼,而且三楼的电梯入口一直处于封闭状态。”太阳公司称,发生事故当天电梯处于停运状态,徐某到三楼手动打开了处于关闭状态的电梯入口,并进入电梯井。“按照正常人的理解,除专业维修人员外,任何人都不应该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电梯井中。”

“涉案电梯不是我公司安装的,也不是我公司管理的,事情发生后我方才知道新装了货梯。”产权所有人宇宙公司说。

太阳公司说,涉案货梯是他们自行筹资建设的,是临时性的货梯,没有经过法定的审批和备案手续,安装后没有进行检验,也没有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只是供货物运输使用,不能载人,日常管理由公司负责。

经法院核定,徐某的各项损失为283281.15元。“太阳公司作为涉案电梯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应对该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承办人指出,太阳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安装作为特种设备的电梯,导致徐某受伤的后果存在重大过错,酌情认定赔偿原告损失的60%共计。

法院认为,而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较大过错,徐某应承担自身损失的40%。

而宇宙公司并非涉案货梯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对徐某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徐某不服提起上诉,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维持原判。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