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保姆,你敢雇用吗?

2020-10-08 11:58:39 作者: 这样的保姆,

保姆市场的乱象虽早已为人所知,可是该起案件中保姆的行为还是让我感到吃惊。因为该保姆不仅盗窃雇主钱财,甚至还有两套身份信息。

今年1月12日,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枝被移送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担任该案承办人。

张某枝是被害人费某家雇用的保姆。费某现年74岁,是一名孤寡老人,且还是低保户。2019年10月,费某因年龄大了独自生活困难,从家政中介处雇用了张某枝为住家保姆,帮着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张某枝到费某家没几天,就发现费某床下有一个装钱的箱包。10月27日中午,张某枝趁费某午睡时,悄悄拖出该包,拿走包内的9万元迅速逃走。然后,张某枝乘坐公交车来到距离费某家30站的一家银行,将9万元存到了自己名下的一个存折里。

张某枝坐了30站公交车找到一家银行,将9万元存到自己名下存折。

费某醒来后,发现自己装钱的包被扔在床下,里面的9万元不知去向。这可是自己一辈子的积蓄,费某立刻报警了。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立案侦查后,很快将张某枝抓获归案,并移送至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被盗现金也被及时追回。

我在审查该案时,意外发现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从合肥市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调取的张某芝户籍信息,与其将盗窃的9万元存到自己实名办理的存折上所对应的身份证信息张某枝不相符。一字之差,是不是同一人?犯罪嫌疑人名字的最后一字到底是“芝”还是“枝”?

去看守所提审时,面对我的讯问,文化程度为文盲的张某枝虽然说不出家人具体信息,但一口咬定自己就叫张某芝,1962年出生。于是,我将此案作了退查处理,要求侦查人员对此进一步核实。

经通过人口管理系统查询,公安机关发现张某枝竟有两套身份信息,分别为张某芝、张某枝。不仅“芝”和“枝”字不同,户籍所在地不同,年龄更是相差12岁,可户籍信息上的照片却是同一个人。

到底哪个真哪个假,以哪个身份信息为准呢?再次审查时,我决定再将此案退查,要求侦查人员核实情况,补充证据。因疫情影响,提审和调查中断一段时间后,再次核查时,侦查人员去了肥西县,在肥西县三河镇张某枝的户籍地,找到了张某枝丈夫朱某及弟弟张林(化名)。经询问,朱某、张林均证明其妻子、其姐姐名字就叫张某枝,是1950年出生的。张某芝的身份信息又是怎么一回事?朱某说,2010年左右,张某枝外出打工时因年龄大被很多单位拒绝,于是办了一个小于真实年龄的身份证。至于如何办的这个身份证,朱某不知情。

在报捕和审查起诉初期,虽然张某枝竭力辩解,但在事实证据面前,她最终认罪悔罪,并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今年7月7日,当我审查终结,即将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前一天,公安机关提交了一份补充侦查情况说明,其中附有张某枝丈夫提供的户籍资料,上面清晰地记录了张某枝的真实身份信息:张某枝,1950年出生,户籍地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至此,嫌疑人张某枝的真实身份终于查清楚了。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我院向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治安支队将张某枝的另一个(张某芝)虚假户籍信息,于户籍登记系统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