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集体土地纠纷-村民集体斗殴-诉讼-纠纷土地闲置三十年

2020-10-11 18:35:27 作者: 村里集体土地

在我念小学三年级的一个秋天傍晚,父母都在地里忙着秋收稻谷,村干部到家里通知:“晚上八点半到村大晒谷坪开会,商讨村里200多亩集体领土旱地与旁边村争端事宜”。叫我告知父亲。

开完会的第二天中午,村里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当然也包括父亲、大伯、爷爷)都扛起锄头、铁锹、镰刀、木棍、铁棍、杀猪刀赶往旁边村屯。

下午五点多外出人群陆陆续续的回村,有头破血流的、走路一瘸一拐的、因为愤怒大声嚷嚷的,这种全村群殴事件在我念初一的时候按下了暂停键。

随着村里青年人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大家都意识到:粗暴的集体斗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1992年开始,村里集体土地争端事件走上诉讼程序,大家都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从1992-1994三年的诉讼过程,由于村里的社交人际关系薄弱,对方村屯有人在省里、市里任要职,最后法院审理判决结果:200多亩争议土地使用权全部归对方村屯所有,我们村屯一分土地都没分到。

从判决至今近三十年过去了,这片存在争端的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为无论我们村屯还是对方村屯只要有人去耕种,就会引起再一次的群殴事件。

曾经的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规划之初,第一选址就在这片土地的位置,四面环山、山清水秀,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后来因为勘测到其中一座山太高,影响飞机降落,所以才选择了两江(现在的两江国际机场)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由于此前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谁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块土地究竟属于谁,老祖宗的那个年代没有土地证、产权证的确权依据,集体斗殴、诉讼程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双方选派代表共同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划分方案(签字、按手印)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200多亩土地规划种植或养殖,发展好了所产生的收益可以养活两个村的村民,假如双方村屯都能理性的看待争端问题,各退一步,又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能出面牵头协调磋商,两村村民不至于打得头破血流,200多亩国有土地也不会闲置近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