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近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委共同研究,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作为一名打小生在农村继而又成为“城市人”的中年人,我深深明白这项政策带来了什么。长期以来,横亘在城镇户籍子女与故乡之间的一道道屏障,又被打通了一道。有人跟评:落叶可归根了!这话将无数游子的最真切想法精准概括了出来。我跟朋友开玩笑,可惜我老家的宅基地已经随着拆迁消失了……但显然,我和无数背井离乡去城市打拼的中青年人一样,藏在内心深处的柔软期待得到了关切,这是值得所有人为之愉悦的。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有了这项新政,城镇户口子女不仅可以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相关土地,还可以继承相关土地上的屋宇,甚至经过申请,能够在世代居住生活的土地上造屋。这个对草根梦想加以呵护的善政,其意义将在多领域继续显现。
走出乡村,去城市打拼,这是几代人的梦想和行动。当下,很多以血脉为纽带的农村原生家庭,往往分成两组:一组是年轻人在城镇安家、干事业,另一组是老人留守家园。但随之而来的困惑是,一旦老人失能了、不在了,子女又不可继承宅基地进行赡养、获得家庭标志性财产,这种后顾之忧既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又给留守老人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
留得住乡愁,就是留得住炊烟、留得住血脉、留得住根系、留得住恒产。就是给远行者一份沉甸甸的念想、一份永不失约的约定。
寻常脚下粘着泥土的追梦人,迫切需要的是城乡政策沟壑的填平,使得人们能够“进退自如”“来去自由”。特别是,在角色转换的过程中,能够更多地体现个性化和自由。而新规给出了热切回应。由于个体在乡村的财产权、居住权得到了保证,出去的回得来,留在乡土上的站得稳、有得靠。这将让有所失衡的农村家庭结构得到平衡、圆满的希望,也将安居乐业的现实目标与传统精神实现了协调统一。同时,孝道文化也将会借此契机得到有力诠释。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已经明确规定: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也证明新政是逐步推进、水到渠成的,更多的亮点还会继续闪现。而城镇户口子女对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的首次确定,会不会是农村宅基地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前奏,也必然会受到关注。但无论如何,新政的暖意已经抵达那些曾经在炊烟和霓虹灯之间徘徊不定的人身上,给了他们走出困境、走向美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