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周来,交通方面的不文明现象频频发生。在高铁上,外侧乘客拒绝将走道让给后来的内侧座位的乘客,被拒绝的乘客只能更换座位;在马路上,总有人无视交通秩序横穿马路、翻跃护栏,而人行道仅距离100米。
在高铁拒不让座事件的视频中,不让座的人有点困惑,因为他提供了一个逻辑悖论,那就是:我没有拒绝你进入,你可以进入,但现实是你不踩他的腿或身体就不能通过。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逻辑悖论。
面对这些不文明的行为,究竟该用道德谴责还是法律追究?很显然,这已经远不止是道德问题,而完全可以转化到法律角度来解释。
首先,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总是重叠的。不存在无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无义务的权利,二者本就紧密相关。在高这样一个地方,任何旅客要行使使用权,都必须有义务为相邻旅客提供方便通行,反之亦然。在这高铁事件中,男乘客没有让座。他违反了为附近乘客提供便利的义务。这当然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其次,高铁是公共空间。如果事件中的男性乘客给相邻乘客在语言或行为上造成麻烦,势必会对车厢内的其他人乃至列车工作人员造成大小不一的不利影响,自然也会影响社会秩序。那么这就不止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这已成为每个人的事。换言之,这已经归属于法律需要调整的问题了。
而在如何处理此事上,铁道部门并没有针对广受关注的事情给予更加清晰的解释。尽管通过内座乘客的一时容忍、调换座位暂时解决了争端,但这只是把这个问题搁置化解而已。一则有关工作人员并没有在现场处理,很容易给当事乘客双方带来错误的预期,二则给其余乘客也带来了不好的感官。事实上,法律的核心特质就是给人们稳定的行为预期,错的就是错的,做错的事情就是做错了,如果错的事情已经做了,本人就务必需要承担起相关责任。
而在坐轮椅老人翻越护栏横穿马路事件中,我们又该如何面对看似弱势却又触犯了法律的群体呢?传统的处理办法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待特殊群体特殊照顾,对当事人给予思想教育。但如果谈到未来,在当下的法治社会中,我们还是需要非常明确的区分出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法律是什么呢?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法律就是一把刀,将错的与对的切割成泾渭分明的两个区域。
然而我们传统的立法也比较的概念化,倡导性的多,精细化的少,暂时无法对轮椅老人翻越护栏或者特殊人群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精准性的处罚,更无法解决类似的相关问题。
对于一个文明社会来说,如果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秩序,就必须严格地执行法律,严肃法纪,不能在太多方面整齐划一,也不能完全跳出原定框架。那些弹性的范围恰好是对法律的试探和破坏,久而久之法而不法,法律在很多人面前就变成了一纸空文。
所以为了维护法律,也为了维护大家共同利益,法律应该被严肃对待。在这两起事件当中,这两位看似没有触犯法律或传统意义上需要被特殊对待的人群,不应该因其他的种种理由被容忍,而应该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不仅他们,所有横穿马路的现象都应该被叫停,应该紧跟党中央的治国方略,将法治和德治充分结合。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