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跳楼砸死祖孙俩,男子家属:搬离伤心地,判赔106万不公

2020-10-26 15:19:07 作者: 四川男子跳楼

10月22日本报报道,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男子侯某坠楼,砸中同住该小区的正在楼下遛弯的祖孙俩,三人均不幸身亡,之后被砸祖孙的家属将坠楼者侯某的父母告上法庭,二审判决侯某父母赔偿金共计106万,不过侯某父母称拿不出这么多钱。

一个月前,他们再次向法院提请再审,但是被驳回。侯某父母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他们儿子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没有征兆的意外”

10月24日,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来到四川眉山,坠楼者侯某的父母早已搬离原来的住处,在侯某父母心中,那是一个他们不愿靠近的伤心地。

现在他们住在距离眉山市区十几公里的村里,房子很老,是一间土砖屋,仅有一层楼。院子里的地上晾晒着花生和豆子,这是他们自己种的。侯某的奶奶系着围裙在剥豆子,她已经70岁,她说,这个房子是她租的,一个月一百多元钱。

侯某的母亲邓女士坐在一旁,她说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事情发生后很少再回到眉山,一回去就会想到以前的事。

发生意外那年,侯某25岁。侯某的奶奶说,小时候侯某父母在外打工,侯某跟着他长大,记忆中侯某很懂事。“孙子长的高大,嘴巴又乖,又听话,看到我做事就跟我说,奶奶少做点,还跟我要吃好饭。”说着便红了眼。

侯先生和妻子的手机里都还留着儿子的照片,“这是他当兵时的照片,在机场拍的……”侯先生翻着照片,嘴里介绍着照片的背景。

“这是他2018年给我买的手机,说试试像素好不好,他就坐在那里,我给他拍照,笑得多好。”邓女士说到,家里的摩托车也是儿子买的,车子还很新。“我们都想不通儿子为什么走上这个路,没有什么异常。那天(2019年6月1日)晚上我5点多下班,他和他爸爸在家,晚上他还帮着他爸爸做饭。等他爸爸炒完最后一个菜我们喊他吃饭,没有回应,就去厕所和房间找,结果看到他卧室的窗户开了。

“我们往下看,蒙了,不知道啥子原因,就两三分钟的事,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离开我们。”

“自己挣钱自己用”

多年前,邓女士在江苏一家灯泡厂打工。侯某在去当兵之前,也在这家厂里打工,“在同一个厂,但是工种不同。”邓女士说,2013年侯某去当兵,2015年退伍回家,“那时候部队还想把他留下来,但是他自己说想回来,我们说想回来就回来呗。”

退伍后侯某再次去到厂里打工,“在数控部工作,操作电脑的,如果是不正常怎么能干得了这个工作,检测有一点错误就要罚款的,他都没有被罚过款。”

2016年2月份,侯某在江苏一家医院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侯先生介绍,确诊后在医院治疗了十几天,出院时病已经治愈,且出院后侯某还从医院拿药服用药物。

“我们没有告诉过别人,亲戚朋友都没有说过,但是大家都说他很正常。”侯先生的妻子说,在厂里工作时儿子跟同事相处也很好,工作认真,没有请过一天假。时至今日,厂里的同事说如果需要证明,他们可以作证。

邓女士告诉记者,侯某曾经跟她说,想干个自由一点工资高一点的工作。2018年12月份,侯某辞掉灯泡厂的工作回到眉山,之后他找过卖房子和送外卖的工作。

“他在江苏打工挣的钱,都是自己挣的自己用,我们从来没有管过,也不知道他的密码,不知道有多少钱。他还经常在网上给我们买东西,也和朋友出去玩。”

事发后,被砸身亡的周女士祖孙俩的家属将侯某父母告上法庭。代理律师李兵介绍,这其中分为两个案件进行,一个是被砸身亡的周女士丈夫将侯某父母告上法庭,双方之间的生命权纠纷案,另一个则是被砸身亡的3岁小孩的父母与侯某父母的生命权纠纷案。两个案件进程一样。

律师:案件如何定性是关键

2019年3月15日一审判决侯某父母赔偿金额共计152万。但是侯某父母不服判决,于是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2020年5月7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2020年7月8日法院二审判决赔偿金额为106万。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