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背景下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路径探析

2020-10-27 14:01:19 作者: 第三方支付背

三是涉第三方支付侵财犯罪定性争议较大影响赔偿责任认定。当前对涉第三方支付侵财犯罪类型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行为应当定性为窃取类犯罪还是诈骗类犯罪。其中针对用户已关联相关金融服务的非法取财行为分歧相对更大;针对用户未关联相关金融服务行为人冒充其身份信息进行业务开通操作的,一般可认定为诈骗类犯罪。因定性不同可能涉及该类案件中办案机关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责任范围的问题。

针对当前涉案财物管理与第三方支付新形势不协调的隐患应尽早解决,加强内部监管自查自纠,将关系第三方支付涉案财物的管理范围覆盖查封、扣押、没收、追缴等工作全流程,以有效实现源头治理。

一是对涉第三方支付专项物品、资料确立“防止擅自使用和篡改”的保管原则与思路,根据涉案财物特性明确不同的保管、移交、衔接流程。二是对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支付载体,以及组合后具有身份识别、网上金融服务开通功能的支付载体、银行卡、身份证、指纹、照片等分别保管或实行双锁两套钥匙两人以上管库规定,严禁单人开锁或管理。三是对记载了第三方支付账号、密码的文档应当加密存储;办案过程中确有需要形成笔录的原则上由专门人员一次性完成,不得重复就账号、密码多次发问、制作多份笔录;完善对相关涉案人员的权利告知事项,提升其账户、密码保护意识。四是各办案单位应及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信息上报、舆情引导与监测、问责及追责落实等工作举措;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五是尽早从立法或司法解释层面确定涉第三方支付侵财犯罪类型。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