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宋慈之烧猪案

2020-10-26 20:53:45 作者: 法医宋慈之烧

事情要先从三国时期吴国的一个案子说起。

一天,吴国县令张举接到报案,报案人是一个中年男人,被告是一个穿着素衣的娇弱的女子。抱案人说,这个妇人是她的弟妹,她把她的老公也就是自己的弟弟给杀了。

报案人说前一天午夜弟弟家中突然起火,因为房子距离周围的邻居比较远,等到邻居来救火时,报案人的弟弟已经死在床上了。

面对夫兄的指控,妇人辩解称房屋是意外失火,丈夫的死与自己无关。

两人在朝堂之上争论不休,激烈时甚至扭打了起来。

能否从涉案人员口中得到准确信息是案件侦破的关键,在现场物证残缺的火灾案件中尤其如此。

《洗冤集录》中宋慈就对问询这个环节做了系统的研究。

一有人来报案,宋慈便对报案人进行详细的询问:

“火是在什么地方着起来的?”

“火起来的时候死在什么地方?”

“死者为什么在那个地方?”

“死者有没有经过抢救?”

等等一系列详细的问题。

宋慈要求负责检验的官员必须把这些问题全部问清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检验。

办案官员如何辨别被火烧死和死后焚尸呢?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写下了这样一种方法。

古代的人一般是住在茅屋或者瓦屋里,如果这个人是被火烧死的,那么他应该是在茅草和瓦片下。

如果这个人是被人推到火场,那个证人死后应该在茅草或者是瓦片的上面。

除了观察废墟和尸体的位置关系外,宋慈还记录了另外一种通过尸体特征来判断案件性质的方法。

这个方法在三国时期的那一起案件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公堂之上,死者的哥哥和妻子各执一词真假难辨,事实真如死者哥哥所说凶手就是弟媳吗?

随后乡间的一些流言也让死者妻子的嫌疑加重,死者妻子平时比较轻佻,私生活不检点,传言说和村里的男人勾勾搭搭。

但是对于这些说法 死者妻子并不承认,而且声称案发前一天她就回娘家省亲了。

张举听完两人的陈述后并没有立刻做出判断,而是陷入了沉思。

在没有解剖的三国时期仅凭尸体现象,来寻找破案的线索是相当困难的。

张举想来想去忽然灵光一现!

他让人找来两口猪,然后让人把其中一口猪杀死,然后把死猪和活猪都弄到一个棚屋里,大家对张举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

张举没有理会其他的疑惑眼神,命令衙役将棚屋内的柴草点燃。张举则旁边点燃了一炷香。

一炷香之后,那头活猪被烧死。

张举命令衙役将火扑灭,然后把死猪与活猪的尸体放到他面前检验。

张举俯下身子,对两头都做仔细比对,发现两头猪的体表烧焦情况很相似,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刚检查到口腔的时候有了关键性的发现。

张举发现杀死的那头猪,嘴巴里面没有烟灰,活着的那头猪,口鼻腔里面有大量的烟灰。

这一发现令张举恍然大悟。

他立即返回对死者的口腔进行检验,死者的口腔里没有烟灰,这说明死者是先被杀害然后被纵火焚尸的。

之前还百般辩解的死者妻子,在证据面前知道事情败露说出了实情。

原来是他勾结情夫杀害自己的丈夫然后毁尸灭迹。

通过烧猪的实验,张举明确了这一起火灾案件的性质,后来他的这种认识方法被宋慈整理收录在了《洗冤集录》中。

因此彻底颠覆了火灾案件调查的历史,一直到清末,历代官府都将这一方法分为火灾案件的验尸指南。

那么,为什么仅凭死者口腔内有烟灰就能揭示火灾性质呢?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对这种验尸方法做出了解析:

被火烧死,其尸体口鼻内会有烟灰,这是因为人在生前被火烧,浓烟会随着呼吸系统进入口鼻腔中留下痕迹。人死后再被焚烧,呼吸停止,烟灰便不易进入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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