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港区分局刑侦大队成功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李某霖(男,20岁,浦北县张黄镇人),潘某春(女,31岁,钦南区新隆人),胡某威(男,24岁,钦州港鹿耳环村人)等人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办理个人银行卡销售获利,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霖、潘某春已被刑事拘留,胡某威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2日,刑侦大队专班民警在钦州某车站及钦州港某小区抓获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其通过QQ拉好友在虚拟赌博平台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该2人已被依法刑拘。
近年来,失控的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为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近日,国务院、公安部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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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卡 ” 行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 两卡” )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国务院联席办)决定,自2020 年10 月10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 两卡” 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 断卡”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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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 ” 指的是哪些卡?
“ 断卡” 行动中的“ 卡” 是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互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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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 ” 行动打击谁?
“ 两卡” 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1 、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 卡农” ),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 内鬼” 。
2 、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 扫村” 、“ 扫校” 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3 、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 卡头” 。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4 、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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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卖掉的那张卡对你
有什么影响?
1.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还有可能涉嫌帮信罪。
2. 银行卡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3. 银行卡绑定了犯罪团伙的手机号后,犯罪分子即可操控银行卡相关账户,用于贷款、衍生开户等等,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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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两卡”买卖的团伙
和个人将受到何种惩罚
1. 工信部、人民银行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开办“ 两卡” 的机构和营业网点,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销售、代理等业务办理资格,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 个月的处罚措施,禁止从事相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