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库十多年 开发商要收回?

2020-10-30 19:57:47 作者: 买了车库十多

最近家住渭南市临渭区站北路开源小区的住户给我们栏目反映,说他们买的车库已经十几年了,开发商强行将他们车库的东西搬出来,要求收回,不知道怎么回事。

在临渭区站北路开源小区,我们见到了给我们反映问题的小区业主。

李怀琴是开源小区的一名业主,2002的时候,她在站北路的开源小区买了房。李怀琴说她买房的时候同时买了一个车库,可是现在公司却要将车库强行收回,将她车库里的东西都扔了出来。

原来,李怀琴在2002年交2000元定金买了车库,但是账一直没有算,后续的手续也一直没有办理,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有人说是开源公司的,并且出具了委托书,说她是侵占公司财产,要把车库收回。

李怀琴说,当时账没有算清,公司也一直没有找他们,他们找公司的时候公司却下落不明。

李怀琴说,和她同样情况的有20多家,何兰香当时也买了车库,交了部分钱,公司开了收条,现在车库也被强行收了回去。

在李怀琴的带领下,我们找到了自称是开源公司工作人员的马永强。马永强说根据公司提供的底子,像李怀琴这样的一共有20多家车库,目前他们都要收回。对于李怀琴她们交的钱和以前的遗留问题如何处理,这位工作人员建议找法院处理。

那李怀琴她们到底该不该将车库交回公司,属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我们到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了解。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阿娟:合同法有规定,合同分两种,一个是口头协议,一个是书面协议。按照案件的情况来看,双方当事人当时是交了定金,但是书面合同一直没有签订,但是开发商已经将车库交付给交给定金的这些业主来使用,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现在按照业主的要求要继续履行合同,买卖合同应该说是成立的。

李怀琴她们遇到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车库还能再继续使用吗?目前我们已经将问题反映给了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此事,我们栏目还将继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