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刺死女孩竟称"为了爱情" 还和其他女生开房

2020-10-31 09:23:02 作者: 大学老师刺死

10月30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芜湖高校博士老师刺死女大学生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10月29日有详细报道)。因为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此次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一直守候在法院门外,庭审中途,受害人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因被嫌疑人郭某牛在法庭上的表现所刺激,心脏一度出现不适,在丈夫的搀扶下从法庭走出。

审理进行3个半小时后,控辩双方律师先后走出法庭。据受害方代理律师介绍,嫌疑人郭某牛并无家人到场,在法庭上的表现让人气愤,称自己只是想自杀,只刺了涵涵腹部几刀。事实上,法庭披露的证据显示,郭某牛共捅刺涵涵48刀。且有证据证明,郭某牛在跟涵涵恋爱期间,还与其他女生有开房行为。对此,检察官当庭建议对郭某牛从重处罚。因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庭审中萎靡不振

但辩解时声音响亮

10月30日下午1时许,庭审结束。控辩双方律师相继走出法院。嫌疑人郭某牛的两名辩护律师急匆匆走出大门,没有接受紫牛新闻记者的采访。

受害方的代理律师樊顒向紫牛新闻记者介绍了整个庭审情况。

本次审判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共有7名成员组成,2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受害方代理律师3人,被告郭某牛的辩护人有2名,被告人家属无人参加庭审。

樊顒告诉记者,郭某牛出庭后表现得萎靡不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好像随时都会倒下的可怜相,当法官询问其是否身体不适不能参加庭审时,他又说还能挺住,到了需要辩解的时候反而说话声音很响亮。” 樊顒认为被告人是在刻意地装精神病。

受害方代理律师接受采访

庭审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罪名适用上,被告的辩护人提出,郭某牛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二是郭某牛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病。

对于罪名适用,受害方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张梅当庭进行了反驳,“他不光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有预谋地故意杀人,郭某牛在8月就购买了刀具,当天又做好了充分的犯罪预备。更残忍的是,他向涵涵捅刺几十刀后对自己腹部捅了两刀自残,之后发现涵涵还在动,于是又补上两刀。可见他具有强烈置涵涵于死地的决心。”张梅介绍,郭某牛捅刺涵涵的刀数超过48刀,伤口合计长度达到169.4厘米,而涵涵的身高只有157厘米。

樊顒介绍,嫌疑人辩护律师在法庭提出轻判,希望法院判处郭某牛有期徒刑。而这一提法,立即遭到了受害人代理律师的驳斥。

对于郭某牛自称患有精神病,樊顒介绍,此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过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郭某牛无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提供不了新证据,却仍然对该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这是胡搅蛮缠。” 樊顒告诉记者,为此鉴定人员还专门出庭进行了专业陈述,所有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郭某牛精神状态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庭审中受刺激

受害人母亲心脏不适离场

中午12时许,当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时,被害人涵涵母亲谢女士心脏不适,在法警和丈夫的搀扶下,走出法院。

刺死女孩的高校老师庭审中竟称是“为了爱情”,被曝与其他女生有染(来源:视频综合)

谢女士身体不适走出法院

涵涵父亲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庭审当时正进入辩论阶段,但嫌疑人郭某牛百般狡辩,对检方提供的他与涵涵在交往期间又和另一名大二女生开房的证据极力否认。另外,郭某牛在庭上接受讯问时,摆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不仅声音极低,难以听清,甚至不时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病,无视检方提供的无精神疾病的鉴定报告。对于他的一再狡辩,涵涵的母亲谢女士一时气急,心脏突然出现不适。为避免出现意外,法官建议谢女士暂时出庭休息。随后,在法警及丈夫的搀扶下,谢女士悲痛地走出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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