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不具备条件的产品暂停经营
为确保进口冷藏冻畜禽水产品全部入驻“北京冷链追溯平台”,东城市场监管局对进口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约谈,还制发了《关于“北京冷链”应用的告知书——致东城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追溯平台使用的要求详细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企业将包含详细产品追溯信息的电子追溯码,贴在货架旁,供消费者扫码查验。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专门下发《关于推广使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的通知》,就如何推广应用该平台中的一些关键点进行了强调,并对下一步的执法检查进行了统一要求。
通知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11月1日起,所有环节(含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餐饮)经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均应纳入“北京冷链”;不具备条件的库存产品,应暂时停止经营,待补充完善手续后恢复经营。各经营企业负责将本企业内自营、联营、引厂进店等各种经营模式的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纳入“北京冷链”。进口分装的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凡标签中原产地标识为进口的,应纳入“北京冷链”。
从目前情况来看,朝阳区在“北京冷链”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冷链企业涵盖生产加工、进口商、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商户、餐饮服务、物流仓储等业态。朝阳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照“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下架,不得销售、不得使用,待完善追溯信息后,方可恢复正常销售使用。
北京市场监管局再次提示各相关经营主体,自2020年11月1日起,所有环节(含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餐饮)经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均应纳入“北京冷链”平台。
目前不具备追溯条件的库存产品和在售产品,要暂时停止经营,待补充完善手续后再恢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