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查现场:
嫌疑人:“我总共就办了这一次卡。”
民警:“你不是发出去了?”
不久前,嵩明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涉毒案件时,意外发现了非法购销银行卡的犯罪线索。
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 刑侦民警 李忠彦:“线索我们是在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发现的,就在他手机上发现收买银行卡的信息,发现这条记录以后以后我们就对他进行询问,发现吸毒人员的一个朋友卖过银行卡,然后我们就找到他的朋友。”
民警顺藤摸瓜,成立专班展开调查,逐渐查到了这个精密谋划、布局庞大的跨区域、跨国境的违法犯罪网络。
民警对话嫌疑人
嫌疑人:“我知道,你不用铐我,我不会跑。”
民警:“这是规矩。”
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 刑侦民警 李忠彦:“找到以后他朋友说这个卡是卖给姜某,姜某收的卡,然后我们就通研判确认了姜某的身份信息,当天下午我们就在嵩明抓获嫌疑人姜某和颜某两人。”
民警在两人身上查到9套银行卡,包含电话卡和U盾。
经查,在2019年至2020年间,该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组建多级代理,先后在云南、陕西、浙江、山西等多个省市广泛发展下线,通过下线人员向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购买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网银U盾和密码信息。
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 刑侦民警 李忠彦:“他们就是自己去办卡,按照收卡人的要求,首先利用本人身份证新开一张电话卡,然后到银行开户办理银行卡,同时开通网银业务,一整套卡办好以后就以几百块钱到一千块钱左右的价格邮寄卖出给收卡人。”
据了解,这些银行卡和电话卡会在之后通过广东、福建、云南等地的多条物流通道辗转偷运出境,用于洗钱、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完整的跨区域、跨国境的违法犯罪网络,资金链、参与人员涉及境内11个省市及境外多个国家。
警方依法逮捕1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案银行卡60余张、U盾24个、手机卡43张、手机21部,查证犯罪团伙购买的公民信息200余条及购买、转卖的银行卡500余张,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可参考以下方法
1.把磁条卡换成IC芯片卡
芯片卡不容易被复制更加安全。
2.妥善保管含有个人信息的介质
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3.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4.留意相关软件授权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