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5日(YMG全媒体记者王轶 全百惠 通讯员 信飞)10月23日,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接到举报电话,当事人称在荣乌高速蓬莱服务区附近行驶时遭遇恶意别车,并向民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以及手机拍摄的视频。
视频资料显示,当晚21时45分,后方车辆在准备超车时,前方黑色轿车却在来回变道,并伴有明显的减速,两车险些因此发生碰撞。事发后,后方车辆通过报警电话举报了前车的危险行为。23日上午,蓬莱大队受理举报,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
蓬莱大队民警通过对视频分析,证实了黑色轿车确实存在恶意别车的行为,随后民警拨打电话通知黑色轿车驾驶员到队接受处理。30日下午,当事人赶到蓬莱大队,他称自己驾驶车辆行驶时被后方车辆远光晃了一下,于是“路怒症”发作,便做出了别车的行为,事后他也对自己的危险行为很后悔,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驾驶员都应该做到文明礼让,如碰到有人故意别车应该做到心平气和小心驾驶,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应该停车报警,行车记录仪里面的记录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