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后宅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
涉嫌冒充房东收租诈骗案
01
“我是房东,收一下房租”
9月下旬,后宅街道某书店内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自称是“房东”,让书店老板交房租。老板的女儿没有多想,便将3万元租金通过支付宝转给了“房东”,并签订了续租合同。
书店老板的女儿陈某告诉记者,“假房东”吴某和孔某去年是和真正的房东一起来收钱的,今年他们又来收租,便没有多想,就把钱付出去了。
书店老板女儿 陈某:
当时我妈还特地叫我核对了名字,收款商户和合同上的名字跟房东名字都是一样的。
02
“我急需用钱治病,一定会还”
第一次诈骗得手后,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孔某又找到陈某的母亲蔡某,称自己是房东的姐姐,急需用钱治病,并表示一定会归还。蔡某信以为真,便借给孔某2万元。
事后,蔡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去查了一下才发现,来收租的人竟是“假房东”。蔡某赶紧问了隔壁店老板马某交房租的事情,马某才知道自己交的1.5万元租金也被吴某和孔某给骗了。两人赶紧前往后宅派出所报警。后宅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展开工作,于近日将吴某与孔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供述,他与真正的房东有经济纠纷。他假借房东的名义,共收取两家店面4.5万元租金,其中2万余元转账给了孔某。目前,吴某与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
交房租时一定要确认房主身份,查看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并详细询问房主对房屋的知情度,向周围群众或居委会咨询,确认是否是房主。同时,还要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
来源丨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 陈洋波
编辑 | 金龙 张静恬 责编丨季媚瑶
编审 | 金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