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无意出售出借“两卡”
可能涉嫌这几项罪名
打击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为从根本上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流、资金流。武汉警方法制支队负责人专门介绍了涉及“两卡”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市民群众切勿有意或无意出售、出租、出借“两卡”。
该负责人介绍,非法贩卖、收购银行卡(含其它支付账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或电话卡,为他人网络犯罪提供通讯支持、支付结算,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非法贩卖、收购对公账户的,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为非法贩卖、收购“两卡”组建通讯群,或发布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发送对象人数较多、数量较大的,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另外,对于出租、出售、转让身份证的,依据《居民身份证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