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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一男子为发泄不良情绪,三次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造成两辆车损毁,物损合计2.58万元,并在一段时间里造成小区居民心理恐慌。
第一次扔矿泉水桶
蒋某上半年被网友骗了9万元始终要不回,工作上也一直不被认可。2019年11月19日,蒋某上班时被领导批评后心情不佳便约同事喝了点酒。之后,蒋某独自来到了小区27号楼18层楼顶将抵在门边十斤重的矿泉水桶朝楼下扔了出去。蒋某下楼查看发现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便回家睡觉了。
第二次扔杠铃
一周过后,蒋某工作依然不顺利。11月25日晚,蒋某又来到了28号楼的楼顶,将放置在地上的25公斤的杠铃扔了下去。这次的巨响震惊了全小区的居民,几位邻居纷纷来到了楼下。蒋某明白如果杠铃扔下去砸到人非死即伤,他通过手机照明功能确认没砸到人。
次日一早,小区业主任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子被杠铃砸瘪了,后玻璃被砸得粉碎,后排椅、后车窗等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任先生立刻联系物业并报了警。发生这事后,小区居民们都不敢经过此处,28号楼下的停车位没人敢停车了。
第三次扔花盆
蒋某却依然我行我素。11月28日晚上10点,蒋某再次来到28号楼楼顶,将一个花盆扔了下去。对之前事件毫不知情的张女士,因送同事回家,临时将车停在了任先生的停车位上,她在同事家呆了半小时后出来,发现自己车的车顶天窗全被砸坏了,前引擎盖被砸了个坑,挡风玻璃也碎了,她立刻报了警。
被抓后谎称自己患有癫痫,最终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11月28日晚上11点,就在第三次案发的半个多小时后,蒋某被公安机关从家中抓获。
归案后,蒋某对自己三次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谎称自己曾患有癫痫,有自杀倾向,个人情绪变化很大,精神上无法控制自己。随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蒋某进行精神病鉴定,证明他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院对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蒋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2020年4月,梁溪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蒋某提起公诉。
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高空抛物危害大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上海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 ”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