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以来,人们出行都自觉佩戴口罩,行为值得夸赞;但巴南一男子,不但注重个人防护,还为自己的爱车也戴上了“口罩”,妄图遮挡号牌,借此逃避交通处罚。不料,侥幸行为并未得逞,监控视频完整还原遮挡过程,该男子受到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追悔莫及。
2020年11月7日,巴南区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李家沱辖区林荫支路上有一辆白色小轿车故意遮挡号牌。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前往举报地点实地取证,同时调取周边监控搜寻违法行为,双向展开调查。
到达举报地点,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正停于路边,车牌被人用黑色塑料袋刻意蒙上,地处支路主干位置十分显眼,过往车辆唯有错车行驶,往来行人指责不断,影响恶劣。同时,该地段人群密集且靠近校园,又属于消防通道,如若造成交通堵塞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随后,经查监控显示,当日凌晨1时57分,该车驾驶员行车至此,停车后从后备箱拿出塑料袋将号牌遮挡便离去。
不久,民警固定证据后通知车主崔某到场进行处理。崔某承认自己便是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表示,由于当日凌晨下班较晚,周边停车场又距离较远,便心怀侥幸遮盖号牌,企图逃避电子抓拍,谁知天刚亮就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对崔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勿动歪心思,勿存小心思,安全出行,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