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新规征求意见:直播营销人员应年满十六周岁 2020-11-13 19:57:59 作者: 直播新规征求 【直播新规征求意见:直播营销人员应年满十六周岁】13日,《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等。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