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
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条例增加了需禁止的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种类,将“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明令禁止。
此外还被禁止的行为有: 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站台门、机车等,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安全装置等。有这些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条例还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检设施,并对乘客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接受检查。拒绝检查的,不得进站,强行进站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如遇突发事件
千万不要慌
综合:楚天都市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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