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为父母!黑龙江法院判决撤销性侵亲生女儿“恶父”监护权

2020-11-20 15:57:56 作者: 不配为父母!

近日,撤销张某监护权资格案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代理律师当庭出示了张某具有家庭暴力、长期性侵女儿的有力证据,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并发表支持王某撤销张某监护权的意见,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张某对其两个女儿的监护权。

据了解,这是哈尔滨市宣判的首例人民检察院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案。

居住在哈尔滨市的张某与王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7岁,小女儿今年12岁。2019年7月,王某偶然得知一个令自己无法容忍的信息,从2016年冬开始,丈夫张某就开始对大女儿小兰(化名)进行性侵,而当时小兰还不满14岁。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兰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于是将事情告诉了母亲,王某愤然报警。

经审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对被告人张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张某作为父亲,采用强迫手段奸淫未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并长期打骂,使其产生精神强制,不敢对父亲的行为做出反抗,其行为违背人伦道德,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4年。

据检察官介绍,张某长期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性格懦弱始终隐忍,而这并没有换来丈夫的可怜和收敛,却使其将魔爪伸向了青春期的女儿。近3年来多次背着王某对女儿小兰进行性侵,后来甚至开始限制小兰与异性交往及其人身自由。

检察官认为,张某作为小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了小兰的身心健康,依法不能继续担任小兰的监护人,且根据他的侵害行为特征,无法保证小女儿在他的监护下不受侵害。于是向王某告知其有申请撤销张某对两个女儿监护权的资格,并在她决定提出撤销监护权申请后,帮助其起草民事起诉状、立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支持起诉。

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立华表示,希望此案能够引起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这些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来源 央视新闻 | 作者 郭晓光 彭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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