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公安局“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2020-11-21 03:59:04 作者: 神木市公安局

榆林市公安局安排部署“打盗抢、反电诈、破命案”六十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神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强化对电信网络犯罪的严防部署和责任落实,全力开展行动,全体民警加班加点,连续奋战,截至目前共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银行卡4张、手机卡30张、电脑1台、手机14部。案 例 一

2020年9月30日,神木市公安局收到榆林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核查已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出具惩戒意见并上报全省9月惩戒名单》的通知,对名单梳理发现,2019年9月份至11月份马某某在神木市以一定的价格向我市市民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嫌疑人郭某某、乔某某分别以800元、500元的价格报酬为马某某在神木市新世纪移动卡办理柜台每人一次性办理三张移动手机卡以及三张银行卡。办理好以后此二人将手机卡交于马某某。马某某将上述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上游犯罪集团使用,涉及诈骗金额1410万余元。后神木市公安局于2020年10月30日将嫌疑人郭某某(男,汉族,30岁,陕西神木人)、乔某某(男,汉族26岁,陕西神木人)抓获。

案 例 二

2020年8月10日,神木市公安局接榆林市公安局转发关于部推涉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手机卡线索核查的通知,神木市公安局迅速指派民警开展工作,经查发现甘肃籍人员张某某、李某某有重大嫌疑。2020年11月5日,摸排发现李某某(男,汉族,33岁,甘肃成县人)、张某某(男,汉族,28岁,甘肃成县人)在神木市孙家岔附近活动,民警迅速出击,在该二人单位将其成功抓获。经过审查以后发现该二人分别于6月份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全部交给李某某的朋友,后被他人用于诈骗犯罪。

案 例 三

2020年7月22日,受害人慧某某在大柳塔接到一个陌生号码自称是榆林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以受害人参与洗黑钱为由,使受害人产生恐惧,诈骗受害人17万余元。接到报案后神木市公安局民警通过研判,经过调取银行流水锁定嫌疑人杜某某,民警迅速出动于2020年11月6日赶赴内蒙将杜某某(男,汉族,24岁,内蒙古呼和浩特人)抓获。杜某某供述其是在微信群认识一个自称周某的男子,杜某某在周某的指引下获利350元并让其发展下线。随后民警在内蒙将周某某(男,汉族,31岁,内蒙古突泉县人)抓获。

目前,涉嫌涉卡犯罪的16名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神木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研判,挖掘“两卡”犯罪团伙线索,铲除灰黑产滋生的土壤,不断扩大行动战果,切实保护群众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