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凌晨1时许,通榆县公安局边昭派出所接到哈拉道村居民汤某报案称:他家房前院内的苞米棒垛突然着火。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往30里外的现场。
同一时间,派出所长吴雷闻讯也驱车赶往案发现场,由于两路警力及时赶到组织灭火,现场没有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
案发现场有很浓重的柴油味。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了1枚打火机,民警分析这很可能是他人纵火人留下的线索。
通过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寻到本屯西北方向200多米的地方,发现两个白色塑料壶,里面有柴油残留的气味,并在塑料壶东侧发现一双白色手套。
经询问,被害人告诉民警,该屯的孙某曾欠他7万余元被起诉,两家从此成了仇家。
随后,民警将目光锁定了孙某。经过一晚的调查,天边逐渐泛起了“鱼肚白”。仍在周边调查的民警突然发现,一男子向案发现场放柴油壶和手套的地方走去。
当值村警定眼一看,此人正是孙某的儿子。随后,民警将孙家父子俩一同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孙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孙某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以800元罚款。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