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夜航
去年9月初,广西来宾的象州县发生了一起蹊跷的命案,男子在家中按摩时突发意外死亡,家属认为男子的死因与按摩者用力过猛有关,而按摩者却认为死者是因自身疾病突发意外,双方一直协商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2019年9月2日,象州县水晶乡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父亲瘫痪在家,韦某师到家看望并帮他父亲按摩,后面导致死者死亡。
报警人李某称,父亲50多岁,之前因胃出血在医院治疗了大半年。案发当天有两位客人到他家看望他的父亲,其中一位正是韦某师。韦某师看到其父亲腿脚不便,主动提出为他按摩,并称按摩可缓解病情。可按摩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父亲状态不太对了。
死者儿子 李某:呼吸困难,呼吸的时候很大声。我看到情况不对,拿点热水给他擦一下身,哪知道他情况越来越不对劲,我就打电话,打120。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医生说人已经去世了。
父亲的骤然离世让一家人手足无措,回想起事发前的情况,李某认为在按摩过程中,韦某师似乎用了粗暴的手法,父亲的离世很可能与此有关。
死者家属:他自己这样说的,要钱我是没有的,大不了我去坐牢。
警方经立案侦查,将案件移送象州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9月1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韦某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象州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鉴定意见,表明被害人死亡原因系心肌梗猝死,按摩部位引起的挫擦伤系被害人死亡的诱因。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按摩行为导致被害人身体发生应激反应,从而致其猝死,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此外,被害人家属和诉讼代理人认为,韦某师按摩时收了200元费用,是一场有偿的诊疗活动,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金额7501632元。
诉讼代理人:据附带民事原告人了解,被告人此前经常在社会上到处游荡,过着游医生活,只是由于在2018年因犯罪被关押而中断,被告这一类游医的行为既侵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也侵犯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面对指控,被告人韦某师及辩护人辩称,被害人系心肌梗猝死,按摩并不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且事发时家属在现场也有帮忙按摩、背抬被害人下楼等行为,所以被害人死亡应该是多方因素造成的,属意外事件。庭上,各方展开激烈辩论,合议庭经过讨论后宣布择期进行宣判。
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广西台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