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是违法的
那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呢?
湘乡这个案例给了我们答案
案情简介
执行申请人卢某、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湘乡市某施工队(包工头为王某强)工作。湘乡法院执行法官前往当地确认该情况后,被执行人李某与包工头王某强联系,请求王某强将其尚未领取的工资用来履行该笔债务。
2020年5月20日,执行员向包工头王某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将需要支付给李某的工资款5500元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王某强在现场签收了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还多次与王某强联系,要求其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
但无论执行法官如何解释说明,王某强均无动于衷,依然拒不配合,仍将剩余的5500元款项支付给了被执行人李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对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王某强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意识到拒不协助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工资款,并出具了悔过书。鉴于他认错态度良好,积极履行义务,并缴纳罚款5000元,余下部分法院依法决定予以减免。法官说法
协助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向有关单位或个人送达相关协助执行的文书后,要求其完成执行的协助行为,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
有些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的法律法规了解较少,法律意识较差,对法院要求其依法协助的义务不理解,不配合,认为案件与自己无关,而拒不协助。
拒绝协助法院执行,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当事人如果拒绝协助法院执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的执行工作
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
事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执行工作不仅仅需要执行干警勤勉尽责
更需要被执行人及相关案外人的理解和配合
主动协助履行义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 | 湘乡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