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好心借手机给小伙应急,结果反被盗刷近6000元!

2020-11-23 15:55:57 作者: 女子好心借手

11月19日19时许,龚女士急匆匆赶到沙区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支付宝被人刷走了两笔钱共5940元。

龚女士告诉民警,当天在沙南街附近的路上碰见一名男子,这名男子主动上前找她搭讪,称他来附近找朋友,但因为手机停机,无法打电话和使用微信,一时联系不到朋友,希望龚女士通过支付宝帮他交10元钱话费,手机能用后再用微信把钱还给她。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幸好龚女士和这名男子交谈的附近有监控,拍下了这名男子的衣着特征。民警顺着这名男子的行进路线继续追踪,视频中,该男子先是乘坐摩托车来到三峡广场进入某商场,而后手里提着一个购物袋走出,接着又匆忙进入另一商场,不久又从商场走出离去。龚女士描述自己被盗刷的时间,与该男子进入商场提着购物袋走出的时间十分吻合,极大可能就是这名男子盗刷的,究竟是采用怎样的手段盗刷?民警很疑惑。

通过综合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居住地址,第二天一早,民警在嫌疑人陈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后据陈某交代,当天手机确实没有话费了,联系不上朋友,正好看到龚女士路过,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看能不能让其帮忙充值10元钱花费,没想到龚女士她很爽快的答应了,还将手机直接给了陈某操作。在操作时,陈某起了贪念,趁龚女士不注意时,添加了支付宝好友,并且以支付需要刷脸为由,绑定了支付宝里的亲情卡。

为了验证能否使用亲情卡,陈某便到三峡广场某手机店通过支付宝亲情卡花费4600多元买了一部手机,因觉得太亏了,后又花了1300多元,再一次回去换购了一部价格更高的手机,而花费的5940元,均出自龚女士支付宝里的钱。

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手机支付已成为当下潮流,市民朋友在使用手机时,切记不要交给陌生人操作,更不能给陌生人透露密码和刷脸验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自己财物损失。同时,发现被盗被骗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错过最佳破案时机。